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省婦聯的內外協調、政務服務、事務管理工作;承辦文電處理、文秘事務、檔案、機要、保密、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網絡基本建設維護管理與機關無紙化辦公系統平臺維護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開展婦女工作的綜合性調研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基本建設、安全保衛等管理;承擔機關后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老干部服務工作。
(二)組織聯絡部(對外聯絡部)。負責婦聯組織建設,聯系指導婦聯團體會員和社會各界婦女組織工作;指導全省各級婦聯的改革工作;負責制定、實施、指導婦聯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規劃;承擔協助管理州市婦聯領導班子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撥女干部工作,建立婦女人才庫并推薦優秀婦女人才;制定并實施婦女代表聯系、常執委等工作制度;負責省婦聯機關掛職、兼職干部推選,指導婦聯系統開展掛職、兼職干部工作;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婦委會、工商聯婦女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婦女組織、婦女人士及海外婦女僑胞的聯誼工作;負責指導全省婦聯系統的外事工作,與國外婦女兒童組織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承擔婦聯出訪團的組織及來訪團的接待;爭取和執行國際合作項目,為我省婦女兒童服務。
(三)宣傳部。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和婦聯工作;調查研究婦女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婦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群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承擔省婦聯網上引導動員婦女群眾工作;監測研判應對涉及婦女組織和婦女的重要輿情;指導婦聯系統的報刊工作;組織省級“三八紅旗手”的評選表彰工作;指導婦女理論研究、婦運史的編撰及婦女報刊的發行工作。
(四)婦女發展部。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開發婦女人力資源;指導各級婦聯組織搞好婦女文化科技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婦女的文化科技素質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能力;指導和推動全省各地婦聯開展“雙學雙比”、“巾幗建功”活動;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扶貧、西部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婦女事業發展項目的管理;開展社區婦女工作,促進婦女廣泛平等就業;承擔機關扶貧點的扶貧工作。
(五)權益部。負責接待和處理日常群眾來信來訪,接受各種渠道婦女投訴,參與對重大典型信訪案件專項調查,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會服務,對侵害婦女兒童權益重點個案進行督辦;開展婦女兒童維權問題調查研究,代表省婦聯參與省級有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的擬定與修改;參與有關的普法工作;主動聯系、合作、引導、培育婦女維權服務的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強化維權工作機制建設,指導、推動各級婦聯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
(六)家庭和兒童工作部。負責指導推動全省婦聯系統家庭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尋找最美家庭”等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五好家庭”評選表彰,參與文明家庭評選表彰工作,開展文明家庭社會宣傳倡導;負責指導推進全省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庭教育和保護兒童的能力;負責參與制定和實施家庭和兒童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家庭發展和兒童保護工作;參與推進校外教育,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開展孤殘兒童等特殊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促進家庭教育及早期兒童發展的理論研究和交流。
(七)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省婦聯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省婦聯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考核、民主生活會工作;負責機關干部職工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管理,承擔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干部選任、遴選招聘、職稱、出國政審等人事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工作;負責省婦聯機關掛職、兼職干部的管理工作;負責省婦聯文明單位創建等機關建設工作;領導省婦聯機關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等群團工作。
云南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婦聯,承擔云南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一)云南省婦女兒童發展中心,負責圍繞婦女兒童發展開展調查研究、政策宣傳、信息咨詢等工作;聯系服務以女性為主體的社會組織以及開展婦女兒童民間交流。
(二)云南省家庭和婦女就業服務中心,負責開展婦女就業再就業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工作。
(三)云南省婦聯網絡信息傳播中心,負責省婦聯網絡平臺的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工作;通過網絡、新媒體平臺,開展婦女網上服務工作。